今年8月28日,北京百盛推出家电产品分期付款,三个月过去了,仅成交区区7例,交易总额才10万元,不及百盛日销售额的5%,人们不禁要问——
“用今天的钱实现明天的梦”,百盛家电产品分期付款使用了这样一句诱人的广告语,其分期付款商品主要有1万元到5万元的电脑、家庭影院、大屏幕彩电、VCD、数码相机,要求“首期支付商品总价的50%,以后每月支付商品总价的10%及相应利息,必须在六个月付清全部款项”。三个月中,前来咨询的达1000多人次,可成交的却只有7例,1000比7,其中的空白不言自明,慕名乘兴而来的消费者为何又摇头扫兴而归?
有关专家认为,不是分期付款这种消费方式“魅力”不足,而是在操作方式上有待改进。国外上百年的经验证明,分期付款缓解了消费者一次性支付的压力,让消费者提前使用商品,是一种颇受欢迎、普遍使用的消费方式,一些国家由分期付款方式实现的交易额已占到销售总额的80%以上。马来西亚吉隆坡的人均收入比我国高,可500马币(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左右)的商品就可使用分期付款,首付20%,结期可延至二三年,和百盛分期付款的条件相比,这就优惠多了。去百盛只问不买的消费者直言,与其用手续复杂的分期付款,还不如“咬咬牙凑点钱立即购买或挺一挺过半年再买”,家电分期付款并没有缓解几分支付压力,带去几许轻松,只有分期付款的形式,而未体现分期付款的优势。
透过条件苛刻的表面,商家却有着许多难言之苦。商家处于进退两难的夹逢中,既希望分期付款门庭若市、客源滚滚,又害怕踊跃购买、成交量太大。因为分期付款的人越多,所占用的流动资金就越多,商场所承受的贷款压力就越大。在激烈的商战中,竞争对手思忖的是如何用1元钱去做2元钱的交易,而分期付款却是做1元钱的生意要占去2元钱的资金。百盛曾对北京的家电市场作过分析,北京市民的大家电已使用8至10年,该集中更新换代了;另外,每年还有10多万户迁入新居的市民和10多万对新婚夫妇,他们都需要购置家电。当他们的资金款项支出太多,支付有压力时,分期付款就尤如及时雨,吸引力极大。可如果这个潜在市场真正变成了现实市场,商场要多垫付、占用一倍多的资金,背负一个沉重的资金包袱。
目前,银行、保险等金融机构尚未介入分期付款业务,还不能向商场提供资金担保和支持,商场就只能独自承担销售风险、悲壮地强撑着。从本企业的利益出发、自我保护,商家提出苛刻的条件无可厚非。这“自断客源”的做法是无奈中的无奈、不是办法的办法。有地方曾尝试着让中介公司加入到分期付款的业务中来,先由商场把消费者的消费申请转到中介公司,让中介公司去检查消费资格、垫付消费者的全部贷款,最后由中介公司自行分期去向消费者追讨。商场只是看货、发货的地方,不再承担贷款压力。没有后顾之忧的商家也才能网开一面、降低条件,使得分期付款商品范围不断扩大,更具吸引力。
业内专家认为,百盛避开各大商场竞相打折、降价、配送等恶性竞争,希望通过分期付款培育新的消费点,启动市场,这是一个大胆有益的尝试。但要让它从步履维艰变得步履轻盈,还有待于消费政策和消费环境的进一步完善。住房改革制度出台,福利分房寿终正寝,由银行介入的住房分期付款启动了商品房市场;国家对汽车工业的扶持,使得汽车分期付款得以走入家庭。相应的产业政策和商业银行等中介机构的介入,使得住房、汽车分期付款红红火火,家电产品分期付款的兴旺,也需要有相应的产业政策支持。另外,由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,分期付款的认证手续、付款合同和付款方式较为繁琐,消费者每月都要到百盛结算一次,增加了交易成本,造成了时间和精力上的浪费,这也使得消费者对分期付款望而却步。而国外消费者凭着一张信用卡就能走遍全国、办理分期付款业务。